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,我国湿地面积位居亚洲第一、世界第四。作为与森林、海洋并称的三大生态系统之一,湿地从维持生物多样性、涵养水源、净化水质、应对气候变化、维系粮食安全等各个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。保护湿地,本质上就是守护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基,其意义深远且关乎长远。
湿地的价值,从来都不是孤立的自然议题,而是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战略命题。作为天然“储水库”,湿地涵养的淡水资源支撑着江河径流,调节着降水分配,是保障粮食生产与城乡供水的隐形基石;作为生物多样性“基因库”,从三江平原的候鸟栖息地到南海之滨的红树林,湿地为上万种动植物提供生存家园,维系着生态链的完整与稳定;作为“碳汇利器”,湿地固碳能力远超森林,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我国对湿地保护高度重视,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,并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,我国湿地保护事业取得高质量发展。湿地保护法的颁布实施,为全国湿地保护提供了根本法治遵循,在此基础上,21个省(区、市)陆续完成省级湿地保护条例的制修订,形成了“国家立法+地方配套”的全链条法治体系。在管理上,国家建立健全湿地分级管理体系,划定82处国际重要湿地、80处国家重要湿地、903处国家湿地公园等,构建起多层次、全覆盖的保护网络。
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指引下,各地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实践,涌现出诸多亮眼成果。浙江西溪湿地通过退耕还湿、水质净化等工程,让退化湿地重现生机,成为“城市之肾”的典范;广东聚焦红树林保护,开展专项修复行动,累计营造红树林9200公顷,守护了滨海湿地生态系统;黑龙江扎龙湿地通过补水、栖息地修复,为丹顶鹤等珍稀鸟类打造了安全的家园。各地还通过免费开放湿地公园、开展生态宣传等方式,让湿地保护理念深入人心。
此外,湿地的生态价值与经济、文化价值也在保护中得到发掘。杭州西溪湿地经营收入超26亿元、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带动周边村民户均增3万元,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通过“稻鱼鸭”模式带动5000余人就业,全国903处国家湿地公园每年吸引约3.2亿人次观光游览,既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又拓宽了增收渠道,让群众在守护湿地中共享生态红利、提升幸福指数,真正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的良性循环。
成绩斐然的同时,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,湿地生态系统依然脆弱,人类活动干扰、生态修复的长期性与复杂性等问题仍需应对。湿地保护不是一蹴而就的工程,而是需要久久为功的坚持,唯有持续发力、精准施策,才能让“地球之肾”永葆活力。(亦 山)
